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房管局、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4、户口迁出的大中专在校学生(须提供有关证明)仍将其作为与父母共同生活对待。
  5、成年已婚子女与父母共同居住的家庭。子女无住房,申请低收入待遇时,父母与子女按照两个家庭分别计算;子女有住房,申请低收入待遇,需要把户籍与个人住房统一后,再受理低收入申请手续。
  四、救助内容
  (一)住房救助。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或无自有住房,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城市低保标准1倍至1.5倍的,按照廉租住房补贴标准的70%发放住房补贴;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城市低保标准1.5倍以上至2倍的,按照廉租住房补贴标准的50%发放住房补贴。
  符合住房救助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按照《郑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办理住房救助手续,享受住房救助待遇。
  (二)教育救助。批准享受城市低收入家庭待遇半年以上,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考入高中、大学后入学前,按照城市低保家庭子女救助标准的50%给予救助,具体标准是:考入高中,每人一次性救助2500元,考入大学,每人一次性救助4000元。
  符合教育救助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凭《郑州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和身份证、户口本、《入学通知书》,办理教育救助手续。
  (三)临时救助。对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每户一次性救助500-2000元。
  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凭《郑州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和相关证明,到县(市、区)民政部门办理临时救助手续,享受临时救助待遇。
  (四)参保补助。帮助城市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享受市政府规定补助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补助60元。
  符合享受参保补助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员,凭《郑州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和相关证明,到户口所属社区办理参保补助手续,享受参保补助待遇。
  五、资金筹集
  (一)住房救助资金。按照《郑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的资金筹集渠道筹集。
  (二)教育救助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筹集,并纳入财政预算。
  (三)临时救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筹集,并纳入财政预算。
  (四)参保补助资金。资助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每人每年60元,中央财政安排30元,市财政筹集20元,县(市、区)财政筹集10元。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