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对被拐骗、操纵及流浪乞讨新疆籍未成年人解救后临时安置、护送返乡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公安局属各县(市)局、上街分局、各派出所,民政局属救助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被拐骗、操纵及流浪乞讨新疆籍未成年人解救后救助返乡工作力度,按照民政部、公安部“关于打拐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新疆籍流浪儿童返乡安置工作部署”和《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特制定了《关于对被拐骗、操纵及流浪乞讨新疆籍未成年人解救后临时安置、护送返乡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关于对被拐骗、操纵及流浪乞讨新疆籍未成年人解救后临时安置、护送返乡工作方案
按照民政部、公安部“关于打拐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新疆籍流浪儿童返乡安置工作部署”和《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市领导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对被拐骗、操纵及流浪乞讨新疆籍未成年人解救后救助返乡工作力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反拐行动计划》,加强我市被拐骗、操纵及流浪乞讨新疆籍未成年人解救后返疆工作力度,切实保护新疆籍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郑州市民政局与郑州市公安局联合成立新疆籍未成年人临时安置、救助护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英杰 郑州市民政局 常务副局长
李奎业 郑州市公安局 副局长
成 员:谢小卫 郑州市救助管理站 站长
薛丙志 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副支队长
张志宏 郑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 副处长
胡越峰 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中队长
常 青 郑州市救助管理站 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常青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救助管理站,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