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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设立“银龄婚姻家庭建设俱乐部”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10月31日)。在北京市社区服务中心和北京婚姻家庭建设协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各实施单位按照计划建设“银龄婚姻家庭建设俱乐部”并组织开展公益服务。

  (三)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总结,北京市社区服务中心和北京婚姻家庭建设协会组织专业力量进行验收,工作小组对项目运作积极、规范且社会效果较好的单位给予奖励。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要把建设好“银龄婚姻家庭建设俱乐部”,作为爱老、助老、为老服务的重要平台,以最强的人员、最好的场地和一流的服务,保障各项工作按计划、按标准落到实处。市民政局投入一定的引导资金,各区县民政局及具体实施的社区服务中心也要从实际出发,积极争取本级经费的投入并广泛吸纳社会力量的支持。

  (二)整合资源,发挥优势。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婚姻管理服务、为老服务、社区服务方面的职能和社区服务中心分布面广、场地设施配套、贴近群众的资源优势,充分挖掘并调动本辖区在为老服务上的人才和资源优势,在为老服务上形成合力,创建特色。

  (三)活动经常,注重实效。“银龄婚姻家庭建设俱乐部”建成后,要根据本区域内单身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有计划、有针对性、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公益服务活动,并及时将活动情况通过社区网进行汇总上报。

  (四)加强监督,确保落实。市、区两级民政部门都要加强对“银龄婚姻家庭建设俱乐部”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研究并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北京市社区服务中心和北京婚姻家庭建设协会要加强对实施单位的指导,并协调其它社会力量予以支持,确保建设标准、服务项目和效果的落实。

  (五)扩大宣传,树立品牌。要运用96156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北京婚姻家庭建设协会网站和区域内媒体资源,营造宣传声势,引导老年人广泛参与和社会各方力量的大力支持,培育并树立起为老服务品牌。

  各区县民政局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每区县推荐1个社区服务中心,拟定项目书,由各区县社区服务中心于3月20日前通过社区网进行项目申报。

  联 系 人:张锦明   孙卫东

  联系电话:65395709  82086037

  附件: 《“银龄婚姻家庭建设俱乐部”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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