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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年薪测算细则(试行)》的通知

  (八)维护企业稳定(0-D8分)。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下岗职工、生活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及时排查掌握企业不稳定因素,建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化解企业各种矛盾,避免群访、集访和越级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发生。
  (九)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0-D9分)。实施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建立有效机制。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加强关键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十)推进技术创新(0-D10分)。建立技术创新机制,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开发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特别加分:上述各项指标成绩突出,获得国家、省及市级表彰奖励的(含单项指标获市级以上名次奖),每项指标特别加分最多加T分。
  定性考核指标基本分Di总和为100分。该指标加分与扣分的上限与下限和全部指标特别加分由市国资委根据企业情况确定。
  年度绩效定性管理指标审算得分,由企业申报相关资料及依据,市国资委每年综合审定一次。

  附件4
关于任期绩效薪考核指标得分及分级测算

  一、任期绩效考核指标计分规定
  1、任期绩效定量指标由市国资委从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考核体系中选取M个。企业负责人完成考核值时,得基本分;如果考核值为金额类的,超过考核值时,每超过M1%,加1分;低于考核值时,每低于M1%,扣1分。如果考核值为比率的,高于考核值时,每高于M2个百分点,加1分;低于考核值时,每低于M2个百分点,扣1分。
  2、任期内三年的年度绩效综合测算结果指标,企业负责人三年内的年度绩效综合测算结果每得一次A级的得F1分;每得一次B级的得F2分;每得一次C级的得F3分;每得一次D级的得F4分;每得一次E级的得F5分。
  Mi 、Fi 和任期绩效定量指标加分与扣分的上限与下限由市国资委根据企业情况确定。
  二、任期绩效薪考核指标审算得分
  任期绩效薪考核指标审算得分=∑任期绩效定量指标审算得分×经营难度系数+任期内三年的年度绩效综合测算结果指标审算得分
  上述任期绩效综合考核指标中,若某项指标没有达到基本分,则该项指标不乘以经营难度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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