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年薪测算细则(试行)》的通知
(郑国资〔2007〕179号)
各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根据《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07]2号),我委研究制定了实施配套的《郑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年薪测算细则(试行)》,已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郑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年薪测算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有效的市属企业负责人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年薪收入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郑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郑政〔2007〕2号)等有关规定,参照国务院国资委、河南省国资委及相关地市关于企业负责人基薪、绩效薪等年薪测算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对市属企业负责人年薪(即年度全部收入)的测算确定。
第三条 企业负责人年薪主要由基薪、绩效薪构成。
第四条 企业负责人年薪测算(即基薪、绩效薪等)所涉及的有关经济指标数据,均采用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经专项审计后确认的指标数据测算确定。
第二章 基薪
第五条 企业负责人基薪按《关于基薪测算》(见附件1)综合确定。基薪每年核定一次。
第三章 年度绩效薪
第六条 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与企业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挂钩。以基薪为基数,按定量考核指标和定性考核指标审算结果,确定绩效薪综合测算系数,其绩效薪在基薪的0-3倍之间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年度绩效薪N=基薪W×绩效薪综合测算系数U
第七条 绩效薪综合测算系数U,由经营业绩考核系数U1和绩效薪综合修正系数U2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