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第一阶段“企业一套表”的统计专业主要有: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工业统计、能源统计、建筑业统计、批发和零售业统计、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统计和科技统计等专业。
(二)正式实施阶段(2012年)。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从2011年年报和2012年定报起正式实施“企业一套表”调查制度。为确保数据不断、不乱,“企业一套表”正式实施初期,原则上采取双轨报送的方式,即在实施“企业一套表”电子报表的基础上,纸介质报表仍按原报送方式和程序上报数据。待条件成熟后,逐步转为单轨运行。
(三)完善阶段(2013年-2015年)。“企业一套表”实施范围由“三上企业”逐步扩大至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国民经济行业的抽样调查企业,即“三下企业”。同时,将生产价格统计、景气调查、采购经理调查等抽样或重点调查内容和部门统计内容纳入“企业一套表”范围,实现统计业务调查一体化。
三、加强领导,确保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企业一套表”是一项涉及社会经济各个方面的重大改革,必须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管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分析研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确保顺利实施。各级人民政府要为实施“企业一套表”工作创造相应的条件,提供人员、经费上的保障。要大力支持网络建设,把统计信息化纳入政府信息化建设重点规划,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进度。要加大投入,按照国家 “企业一套表”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建设要求,建立起结构合理、覆盖面广、安全可靠、支持多种网络应用的网络体系,建成由各级人民政府综合统计部门为主,服务于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企业的统计信息网站群。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按在地统计原则,及时将本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基层报表单位,为“企业一套表”改革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四、密切协作,确保部门形成合力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分级实施、部门分工、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的原则开展工作。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积极稳妥,务实推进。统计部门是“企业一套表”改革实施的牵头单位,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制订方案、软件开发、平台建设、企业培训、数据采集、审核上报等工作;财政部门要给予经费支持;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本部门行政记录,协助统计部门定期做好调查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确认工作;有关部门要督促检查相关企业配备与实施“企业一套表”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协助统计部门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宣传部门要跟踪宣传,为全省实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