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切实改进机关作风。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效能问题。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对中央及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要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绝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开拓创新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切实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文件。反对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大力弘扬右玉精神,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狠刹虚干懒惰、玩乐享受之风,狠刹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之风,狠刹乱讲闲话、不干实事之风,坚决整治庸懒散问题。坚决查处在位不在岗、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吃拿卡要、破坏发展环境等违纪违法问题,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按照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结合部门、单位职能和业务特点,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部门首长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岗位职责,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勤政廉政,逐步形成完善的机关效能制度体系。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九、创新绩效评估机制。科学运用绩效评估方法,对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和行政绩效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促进行政机关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科学确定绩效评估的内容、指标和结果运用体系,建立绩效评估专家库,实行政府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的评估办法,注重结果运用,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把绩效评估结果运用于公务员任用管理的各个环节,发挥绩效评估的激励约束和导向作用。
十、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建立以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加强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决策失误、行政违法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承担责任的主体和责任追究的实施机构、具体程序等。坚决查处涉及行政效能和干部作风的案件,加强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对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典型案件的调查处理要适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