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精神,为推动高等学校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加快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促进优质资源整合和共享,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起,启动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评审、建设工作。经学校推荐、专家组评审、网上公示、我厅审核同意,决定批准新疆大学“生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10个实验教学中心为2008年度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加快实验教学改革,探索创新性实验教学模式,凝练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展培训、交流和合作,增强示范辐射能力,不断开拓创新,为全区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提供示范。
二、自治区将设立专项经费资助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各高校应安排配套经费,并合理安排经费使用,保证专款专用。
三、各高等学校要继续推进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体系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制定配套政策,积极开展与其他高校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实验教学示范体系的示范辐射作用,共享实验教学资源,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
附件:2008年度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2008年度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
序号
| 实验教学中心名称
| 所属学校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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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新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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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化学与化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新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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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新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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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
| 石河子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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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草业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 新疆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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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干旱区水利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 新疆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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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临床技能培训考核教学示范中心
| 新疆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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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基础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新疆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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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伊犁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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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动物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塔里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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