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精神,为推动高等学校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加快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促进优质资源整合和共享,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起,启动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评审、建设工作。经学校推荐、专家组评审、网上公示、我厅审核同意,决定批准新疆大学“生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10个实验教学中心为2008年度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加快实验教学改革,探索创新性实验教学模式,凝练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展培训、交流和合作,增强示范辐射能力,不断开拓创新,为全区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提供示范。

  二、自治区将设立专项经费资助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各高校应安排配套经费,并合理安排经费使用,保证专款专用。

  三、各高等学校要继续推进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体系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制定配套政策,积极开展与其他高校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实验教学示范体系的示范辐射作用,共享实验教学资源,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

  附件:2008年度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2008年度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

序号

实验教学中心名称

所属学校

备注

1

生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新疆大学

 

2

化学与化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新疆大学

 

3

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新疆大学

 

4

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

石河子大学

 

5

草业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新疆农业大学

 

6

干旱区水利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新疆农业大学

 

7

临床技能培训考核教学示范中心

新疆医科大学

 

8

基础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新疆医科大学

 

9

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伊犁师范学院

 

10

动物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塔里木大学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