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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关于确定并上报教师教育信息工作人员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关于确定并上报教师教育信息工作人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委),各“双语”培训院校:

  为推进自治区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更好地适应“双语”教学,尤其是“双语”教师培训工作的需要,充分开发、利用和共享教师教育、双语教师培训信息资源,为各地州、各双语培训院校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信息服务,教育厅决定加大教师教育信息工作力度,进一步办好《自治区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作信息》和《自治区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简报》(以下简称《信息》和《简报》)。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培训院校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教师教育信息工作的领导,并于近期内确定1名分管教师教育信息工作的局(委)领导、校领导,确定1名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并认真填写《自治区教师教育信息工作人员资料表》,于9月15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何向红  联系电话:(0991)8898434

  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33号  邮编:830043

  传真:(0991)8898434;电子邮箱:xjsy666@sina.com。

  附件:自治区教师教育信息工作人员资料表

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信息表
  所在地州(培训院校):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职 务

 

年 龄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能否访问互联网

□ 能 □ 否

邮 编

 

详细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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