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制、学时、学分
普通高中学制3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等)11周。
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个学期分为两个学段。每个学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周教学时间35学时。每节课教学时间45分钟,为1学时。
学分用以描述学生的课程学习状况。学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学习一个模块,经考核达到质量要求,即可通过学校认定获得学分。考核未通过的模块,允许补考合格后获得学分;补考仍不合格的模块,允许重修该模块或选修其它模块。对于课余时间学习课程达到质量要求的学生,允许免修并通过相应的考核获得学分。
语文、外语(汉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科目,每个模块一般为36学时,可以获得2学分;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等科目,每个模块一般为18学时,可以获得1学分。选修Ⅱ课程模块一般为18学时,可以获得1学分。
对于36学时的模块,每周一般安排教学时间4学时或2学时;对于18学时的模块,每周一般安排教学时间2学时或1学时,在1或2个学段内完成一个模块的教学任务。
综合实践活动是必修课程,共23学分(双语授课模式1和模式2调整为18学分)。其中研究性学习270学时、15学分(双语授课模式1和模式2调整为162学时、9学分),课题研究是研究性学习的主要形式,建议每个课题3至5学分,三年研究3至5个课题;社区服务2学分,学生在课余时间为社区提供公益性的义务劳动,三年累计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获得相关证明;社会实践(包括军训、参观考察、社会调查、生产劳动等)6学分,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建议高一学年安排1周军训(包括国防知识教育)。
学生三年内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学分),在选修I中至少获得22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
(三)课程学习要求
学生在校学习课程三年,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达到毕业所需的144学分后,学校应根据学生发展需要和兴趣爱好安排课程;学生选修课程通过考核的,继续计算学分。
8个领域的必修课程必须获得116学分。其中:
--汉语授课普通高中语文、外语各10学分。民语授课普通高中语文、汉语各10学分,外语作为选修课程开设。普通高中双语授课模式1和模式2语文8学分,汉语、外语各10学分;模式3语文、外语各10学分,民族语文作为选修Ⅱ课程开设。
--数学10学分。
--政治8学分,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6学分。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各4学分。
--体育与健康11学分,其中田径1学分、健康教育1学分、选学9学分。
--艺术(或音乐、美术)6学分。
--研究性学习15学分(双语授课模式1和模式2调整为9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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