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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应急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八)研究巨灾防范与救援体系建设,提升巨灾应对能力。
  1、研究建立统一的巨灾应急指挥协调机制。
  总结分析国内外巨灾应对的经验教训,依托首都体制,研究建立统一指挥、分区联动、快速响应的首都及周边地区巨灾救援联动与协作机制,研究首都巨灾应急指挥机构方案,探索科学有效的巨灾应对模式。
  2、开展区域巨灾风险分析及应对能力评价。
  开展针对巨灾发生发展机理、防范、应急准备、处置救援等方面的研究,识别区域内潜在巨灾的种类及其危害程度,预测可能的影响区域及危害后果,查找和分析巨灾隐患及应对巨灾的薄弱环节,综合评价区域巨灾应对能力,形成应对策略。
  3、研究加强巨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从巨灾应对的要求及规律出发,对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避难场所、技术手段、资金等各类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和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巨灾应急预案的研究与编制;开展巨灾应急救援的信息掌控、通信保障渠道和手段研究,提出通信保障策略,逐步配置不受公共通信网络损坏影响的高技术通信设备;进一步开展快速确定搜救目标和救援技术的研究;开展巨灾救援的志愿者队伍建设模式和管理机制研究。有针对性地加强应对巨灾的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全社会的认知水平和应急能力。
  (九)深化应急指挥技术体系建设,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1、完善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全面推进物联网技术应用建设。
  进一步完善市应急指挥平台和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各区县应急指挥平台功能,提高系统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安全性。利用市电子政务共享交换平台,整合有关单位基础设施数据库信息,建设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避难场所、大型应急装备和设备、风险源信息等基础数据库。推进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领域物联网应用建设,建立本市应急系统物联网应用体系,全面提升市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
  2、发展公共安全科技和应急产业。
  充分发挥首都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集聚的优势,加强公共安全领域科学研究,协调组织联合攻关,鼓励引导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研发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处置、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通过政策扶持、政府采购等方式,促进公共安全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培育和发展公共安全科技和应急产业。
  五、重点项目
  (一)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建设工程。
  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进一步加强市、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组建总队直属支队以及执勤备防的指挥中心,不断充实人员,改善队伍装备配备。综合考虑本市特点和实际需要,市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建立或确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其中,重点加强防汛抗旱、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灾害救助、地震、森林消防、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筑工程、环境、核事故、公路及城市道路抢险和运输保障、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城市公共设施保障、电力保障、通信保障及网络与信息安全、公安消防、卫生、食品安全、重大动物疫情和突发农业灾害、反恐处突等专业应急队伍的建设。
  根据应急队伍建设和业务需求,配备必要的抢险救援、应急保障和个人防护等各类装备,重点配备应急救援和工程抢险的大型装备、特种设备及器材,包括高层、地下、石油化工救火设备,空中救援直升机,救灾、地震、森林防火、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信息安全、食品安全、反恐等领域的应急抢险救援车辆,以及核生化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检验、消除等特种大型设备。
  (二)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建设工程。
  根据行政区域特点和需要,市民防局会同各区县政府,充分利用人防工程,力争在每个超过2万人的居住区配建一个应急物资储备库或应急物资发放点。市民政局负责建设1个中心、4个分中心的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进一步增加救灾物资储备数量和品种,力争达到可同时保障30万人的水平。建立完善相关专业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储备库,进一步完善储备的种类和规模。
  (三)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
  根据本市突发事件特点和城市布局现状,建成300处以上、面积达1500万平方米、可容纳600万人的各级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基本保障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民疏散避难需要。各区县政府每年至少建设2至3处符合相关标准的应急避难场所,其中每个区县5年内至少建成1个Ⅰ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市教育、园林绿化、体育、民防、旅游等部门要建设一定数量的应急避难场所;市应急办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市地震局负责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合理确定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的分布,统筹安排应急避难必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每个应急避难场所按照规划的面积标准、人均用地指标、场所用地设置要求、服务半径标准等,配套建设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储备应急物资,设置相关标识。
  (四)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水、电、气、热、地下管线、交通、轨道建设、通信、消防、生产安全、食品安全、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生活必需品、金融、大型群众性活动等重点专项风险管理体系,以及16个区县和天安门地区、北京西站地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9个区域风险管理体系。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依托各自现有信息化业务系统,搭建各重点专项、重点区域的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逐步实现对风险和风险控制点的全过程精细化、标准化、空间化管理。
  (五)应急管理培训系统建设工程。
  依托市、区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充分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充实相关基础设施和教学设备,开设应急管理相关课程,对本市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干部等进行培训。由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负责、市应急办配合,建设北京市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建成应急管理培训情景模拟教室、媒体压力实验室等应急管理培训演练室,会同相关科研单位继续研发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景模拟互动教学课件,开发具有联通互动、实时观摩、模拟推演等功能的应急管理培训信息化系统。市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依托现有培训基地,完善课程体系,补充相关功能,充实师资力量,使其具备情景模拟、演练操作等功能,构建多灾种、多类别的应急管理专业培训系统。
  (六)公共安全与应急知识科普宣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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