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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坚持科学发展与调整优化相结合,以节能、减排、低碳为发展方向,按照优化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方针,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建立低碳、节能和循环经济产业体系。
  一、提高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完善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推动厦门等城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到2015年,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42%。大力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高技术产业,积极培育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0%以上。
  二、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
  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相融合。提高重点行业先进生产能力比重,推广应用先进、高效装备。严格限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对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法严格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和贷款审批。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到2015年新型干法水泥比重达90%。
  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要求,以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为重点,强化安全、环保、能耗、质量、土地等约束,引导企业调整与退出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的低端生产环节,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四、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
  鼓励企业建立循环经济联合体,实现内部生产工艺间节能和物料循环利用,重点在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行业推行循环型产业链和共生产业模式。

专栏2: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重点

第一产业:建设闽东南高优农业、闽西北绿色农业、沿海蓝色农业产业带。拓展、延伸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促进农林资源多层次循环利用。走农业产业化、特色化、规模化、生态化、标准化发展道路,构建循环型农林产业发展模式,建设农业经济省级循环经济实验区、生态养殖示范点。

第二产业:以建设循环型产业集聚带为目标,以发展新兴产业为主导,以产业研发、制造、物流、服务的综合发展为途径,通过一体化、基地化、园区化布局和清洁化生产,促进专业化生产和企业互相协作配套,形成产业集中度高、产业配套能力强、生态环境友好的新兴工业基地。

第三产业:创建和发展绿色服务业,构建与发展绿色物流框架,发展生态旅游,调整生态旅游消费模式,建设一批生态旅游示范区,发展山林氧吧、蓝色海洋、绿色农业等生态旅游。支持服务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社区回收、市场集散和加工利用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第二节 开展节能降耗


  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和农业等领域,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组织实施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实施节能核心技术、关键设备、最优流程等列入省科技计划和先进制造业基地产业化项目计划,加快产业化进程。推进节能技术进步,促进节能科技成果转化。到2015年,组织实施节能重大工程1500项,主要高耗能工业产品的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耗能领域节能取得明显成效,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到0.657吨标准煤/万元,比2010年下降16%。
  一、工业节能
  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为着力点,持续推进工业领域节能。到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到0.91吨标准煤/万元, 比2010年下降16%。重点抓好电力、建材、钢铁、化工、石油石化、纺织等行业节能,推动企业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加大节能减排科研和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加强节能管理,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推广建设能源管理中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重点企业节能,开展重点企业节能行动。依法加强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管理,制定重点企业节能行动方案,公布重点企业名单。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指导推进重点用能单位依法配备和检定能源计量器具,开展能源计量数据分析应用,促进节能降耗。完善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组织实施重点企业能源审计和节能诊断,广泛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制定和实施主要耗能产品的能耗定额标准,引导企业比照标杆找差距,制定改进方案,持续不断地降低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推行企业“能源管理师”制度、“能源审计师”制度。推行“领跑者”标准制度,加大领跑者指标的宣传。
  电力行业。建设高参数大容量低消耗燃煤机组、高效洁净煤发电机组,进一步提高大容量机组比例,继续淘汰高能耗、低效率中小火电机组。提高技术水平和运行水平,提高机组发电效率,降低厂用电率。推进特高压大容量电网建设,优化电源结构,充分利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优先调度可再生发电资源和低耗机组发电,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资源消耗。2015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200万千瓦。合理配置调峰电源,减少火电深度调峰,降低煤耗。结合区域供热、供冷、供电需要,发展区域集中供热、热电联产和热电冷联产,提高热电联产的比重。优化电源布局,积极在负荷中心建设电源,积极发展智能电网技术,优化电网结构,简化电压等级,降低电网损耗;积极推行电力需求侧管理。
  建材行业。加快淘汰落后水泥生产工艺和设备,发展新型干法窑外分解、纯低温余热发电及应用低热值燃料、可燃废弃物等工艺技术。淘汰落后建陶窑型,推广辊道窑技术和全保温、富氧和全氧燃烧等工艺技术,鼓励采用LNG等洁净燃料。严格控制平板玻璃产能,限制小型浮法生产线,积极推广窑炉全保温技术、富氧和全氧燃烧技术等。
  钢铁行业。完善高炉喷煤系统,提高综合喷煤能力,配建炉顶压差发电装置(TRT),逐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置。对现有连铸机进行高效化改造,提高全行业连铸比,实现连轧化。推广高炉热风炉余热回收、烧结余热回收、入炉煤调湿等节能技术,充分利用高炉煤气、焦炉煤气、转炉煤气和铁合金电炉煤气等可燃气体和各类蒸汽。逐步建立并完善能源管理中心,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对能源进行统一管理、调度,实行能源优化配置。
  化学工业。合成氨装置采用常压循环流化床间歇气化技术、富氧连续气化技术,推广应用新型脱碳工艺和节能型氨合成过程集散控制系统及优化控制系统,采用原料路线优化、回收发生炉煤气、回收造气炉余热,推广燃气轮机-空压机联合循环、联醇或二甲醚多联产、蒸汽自给或热电联产等技术,对有条件的合成氨生产企业进行全厂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改造。煤造气采用水煤浆或先进粉煤气化技术替代传统的固定床造气技术。烧碱生产逐步淘汰石墨阳极隔膜法烧碱,提高离子膜法烧碱比重。纯碱生产推广使用大型化、自动化设备。
  石油化工行业。提高石油炼制装置开工负荷和换热效率,优化减压蒸馏操作方式和换热流程,实现常减压过程能源优化。推广降低焦炭产率和减少装置结焦技术,采用再生烟气CO器外燃烧技术,回收余热,实现催化裂化过程能量优化。推广高效溶剂,应用低能耗过滤一吸附再生法抽提新工艺;加氢过程采用热联合技术,优化流程;蒸汽动力系统实施热电联产、凝结水回收、管网保温等节能技术改造,实现炼油生产全厂能量系统优化。优化乙烯生产原料结构,采用先进技术改造乙烯裂解炉,优化急冷系统操作,加强装置管理,降低非生产过程能耗。
  纺织行业。提高纺织业终端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淘汰落后设备、加快产业集聚和企业规模扩大。推广中支转杯纺纱工艺和前纺重定量、后纺大牵伸新工艺;采用精梳机、自动络筒机、喷气纺纱机、高智能型宽幅无梭织机等技术。推广微悬浮体染色、等离子体加工、生物酶处理、自动制网、数码印花等新技术,推广冷扎堆一步法、一浴法等新工艺,采用高效节水、节能型助剂和智能化高效短流程前处理机、高效节能的拉幅定型机等产品和设备。推广熔融纺、直接纺和使用粘胶长丝连续纺丝机等高速、高效纺丝技术和设备。

专栏3:主要耗能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指标

  单位:吨标准煤/万元

序号

主要工业行业

2010年

2015年

下降率(%)

1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87

4.70

3.5

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43

1.95

20

3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4.23

3.60

15

4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3.78

3.22

15

5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75

1.40

20

6

纺织业

0.59

0.50

15

7

造纸及纸制品业

1.02

0.81

20

8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0.50

0.43

15

9

食品制造业

0.36

0.31

15

10

农副食品加工业

0.17

0.15

10



专栏4: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下降指标

序号

主 要 产 品

2010年

2015年

下降率(%)

1

火电(克标准煤/千瓦时)

329

325

1.22

2

钢铁(千克标准煤/吨)

620

590

4.84

3

电解铝(交流电耗千瓦时/吨)

14000

13500

3.57

4

煤炭(千瓦时/吨)

40

38

5.00

5

水泥(千克标准煤/吨)

110

95

13.64

6

平板玻璃(千克标准煤/重量箱)

16

15

6.25

7

建筑陶瓷(千克标准煤/吨)

280

224

20

8

墙体材料(吨标准煤/万块标砖)

0.8

0.7

12.50

9

合成氨(千克标准煤/吨)

1670

1500

10.18

10

烧碱(离子膜法液碱≥30%)

(千克标准煤/吨)

370

340

8.11

11

电石(吨标准煤/吨)

1.1

1.0

9.09

12

机制纸和纸板(千克标准煤/吨)

370

333

10.00


  二、建筑节能
  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的设计和施工中严格执行节能50%的建筑节能标准,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开展以节电为主的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蓄冷、蓄热空调及冷热电联供技术,中央空调系统风机水泵采用变频调速技术,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建设一批节能型建筑示范项目。开展大型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严格控制装饰性景观照明。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支持节能新型建材产业化,全面淘汰粘土类墙体材料。到2015年,实现全省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100%,新型墙体材料在城区内的应用比例提高到80%。
  三、交通运输节能
  优化基础设施结构,优化物流组织模式,促进甩挂运输发展。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突出公交公益性定位,中心城市要优化公交和出租车运输组织和管理。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推广替代能源应用,提高燃油装备能效,在城市公交、出租车、中短途客运推广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车辆。在港口推进装卸设备“油改电”、码头岸电改造。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交通运输的研发应用,对车辆营运的安全、管理、生产提供服务,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建设交通公共信息平台、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交通能耗监测统计系统,扩大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应用规模。到2015年,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比2005年下降10%。
  四、公共机构节能
  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能耗计量、统计、监测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制定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支撑体系示范和推广计划,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节能资金投入力度。开展办公建筑物及其附属用能系统、公务用车、政府采购、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重点领域的节能行动,实施百家节能示范单位建设工程、能耗监管工程、绿色照明工程、绿色数据中心工程、燃气灶具改造工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工程、新能源节能型公务用车推广工程、零待机能耗工程、节水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等10大重点工程。到2015年,公共机构人均能耗比2010年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
  五、农村节能
  充分发挥农村可再生能源优势,提高农村户用沼气池普及率,推广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到2015年实现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数量80万户。扶持推广生物质秸秆气化炉、节能烤烟房、节能炒茶灶、节能砖瓦窑;推广太阳能热水器。淘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和渔船装备,对大中型水利排灌设备实施节电改造。

第三节 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降低废物排放量为目标,在生产、建设、流通和消费各领域强化资源的节约,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矿产资源、工业“三废”的资源化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高综合回收利用率和重点行业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一、资源开采环节,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以节约资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以增强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在龙岩、三明等主要矿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工艺和设备,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水平,推进低品位矿、共(伴)生矿、尾矿等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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