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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征订少数民族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学用书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征订少数民族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学用书的通知
(新教传(2010)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育局:

  为做好2010年春季学前“双语”教育用书征订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少数民族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学用书,包括幼儿用书、教师指导用书(含录音磁带)、教学挂图、故事图片和教学卡片等,均由新疆教育出版社慧之源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发行。

  二、自治区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等七个地州以及托克逊县、吐鲁番市、伊吾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温泉县、若羌县、尉犁县、和静县等九县市免费提供学前“双语”教育用书。

  三、首次享受免费新教材的幼儿园或学校,每30套幼儿用书免费配发一套教师指导用书、磁带、教学挂图、故事图片和教学卡片。从第二年开始,每年随幼儿用书每30套配发一套教师指导用书。免费配发教学磁带、教学挂图、故事图片和教学卡片每三年为一个周期。

  四、请各地、州、市教育局按照本地推进学前“双语”教育规划,组织好报订工作,配合发行单位,将报订单发至符合要求的少数民族农村“双语”幼儿园(报订单见附件),并按照要求填报汇总后,于1月12日前通过传真报送新疆教育出版社慧之源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通知已同时发布于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www.xjedu.gov.cn),文件内容及附件可下载。

  附件:自治区免费提供教学用书使用对象统计表

自治区教育厅
2010年1月5日

  附件:
  自治区免费提供教学用书使用对象统计表
  (中班下册)
  县(市)教育局(公章)

幼儿用书书名

使用对象

色彩

版本

数量

备注

语言分册

母语为维语

彩色

新教社

 

免费配发教师指导用书、教学磁带、教学挂图、故事图片、教学卡片

科学分册

母语为维语

彩色

新教社

 

综合分册

母语为维语

彩色

新教社

 

语言分册

母语为哈语

彩色

新教社

 

科学分册

母语为哈语

彩色

新教社

 

综合分册

母语为哈语

彩色

新教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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