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法明电〔2010〕7号)的要求,我局对截至2010年6月30日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出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1年3月24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文件(112件)
(一)营业税方面11件
1.《关于农业发展银行缴税地点的通知》(粤地税发〔1996〕84号)
2.《关于公路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暂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1996〕261号)
3.《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代上级主管部门收费的营业税纳税地点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1996〕095号)
4.《关于港务监督局收取船舶港务费等各项费用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1996〕126号)
5.《关于广东路路通有限公司委托银行收取的手续费及各收费站取得过路(桥)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1997〕9号)
6.《关于航道养护费暂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1997〕168号)
7.《关于广东路路通有限公司委托银行收取的管理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1997〕191号)
8《关于东莞市中兴保鲜设备有限公司生产装配的冷屋面的安装工程不予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1997〕264号)
9.《关于财政部修改金融机构应收利息核算年限及呆帐准备金提取办法适用范围的批复》(粤地税函〔1997〕7号)
10.《关于南方证券交易中心收取的会员席位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0〕205号)
11.《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0〕124号)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7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