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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六届中国科学院―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八、会议内容
  1.科技合作项目洽谈与对接
  2.“科洽会”十周年成果暨全国科技援疆活动展示
  3.高新技术产品展示
  4.科技讲座(初步选定:①煤制天然气专题,②农业生产安全与食品安全专题)5.科技合作项目签约6.科技信息与会议新闻发布
  九、会议议程(北京时间)
  1.自治区领导会见参加科洽会的嘉宾8月23日10:30
  2.开幕式8月23日上午11:00
  3.科技讲座8月23日下午16:00
  4.“科洽会”合作成果展示、全国科技援疆活动展示、高新技术产品展示、科技需求项目发布、科技合作项目洽谈8月23日~25日
  5.科技合作项目签约仪式8月25日下午16:006.第六届科洽会新闻发布会8月25日下午
  十、工作分工
  (一)自治区科技厅
  1.负责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科洽会筹备工作情况及会议总体情况。
  2.主持科洽会领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起草科洽会总体方案并按职责范围组织实施。
  3.主持科洽会领导委员会秘书组的工作。
  4.邀请内地省市区科技厅组团参加科洽会,并负责内地参会团组的接待工作。
  5.负责安排内地省市区参会团组在科洽会期间举办科技成果展示、信息发布和项目推介、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洽谈、科技合作项目签约等活动。
  6.协助邀请内地省区市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团参会。
  7.邀请自治区内各地州市组团参加科洽会。
  8.组织自治区属科研机构和民营科技企业参加科洽会。
  9.负责所邀请参会的内地团组、各地州市参会团组、自治区属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综合展区的布展工作。
  10.组织并开展“科洽会”十周年成果暨全国科技援疆活动展示(地方部分)。
  11.负责所联系参会团组的洽谈和签约项目的统计、报送工作。
  12.负责各展团洽谈和签约项目的汇总工作。
  13.开通科洽会网站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14.办理科洽会领导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
  1.负责向中国科学院报告科洽会筹备工作情况及会议总体情况。
  2.邀请中国科学院系统的科研机构组团参会,并负责中国科学院系统参会团组的接待工作。
  3.负责安排中国科学院系统的科研机构在科洽会期间举办科技成果展示、信息发布和项目推介、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洽谈、科技合作项目签约等活动。
  4.负责中科院系统展团的布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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