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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在全省监狱劳教系统开展以“贯彻首要标准公正谅解执法建设平安监所”为主要内容的“十面红旗”争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监(所)企规范运行红旗单位:进一步深化监狱劳教体制改革,促进监(所)企规范运行;严格遵守司法部劳动工时管理规定,紧紧依靠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和引进适合罪犯劳教人员生产的项目,提高监所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

  (十)班子队伍建设红旗单位:扎实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大宣传”活动,各级领导班子团结,有凝聚力;民警、职工队伍整体素质高,有战斗力。全年民警、职工队伍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

  四、方法步骤

  全省监狱劳教系统红旗单位争创活动时间为一年,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和申报考评三个阶段,从2010年1月开始至2010年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0年1月15日至3月10日)

  1、制定方案。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全省监狱劳教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开展红旗单位争创活动有关工作;成立红旗单位争创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任务分工;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争创活动的实施方案,并于1月底前报厅活动办公室备案。

  2、层层动员。层层召开红旗单位争创活动动员大会,贯彻落实全省监狱劳教工作会议精神,尤其是马承祖厅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厅活动方案,对本单位、本部门开展红旗单位争创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把全体民警、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红旗单位争创活动中来。同时,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局域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的浓厚氛围。

  3、组织讨论。春节后,各单位要组织民警、职工进行座谈,紧密联系本单位、本岗位、本人思想、工作、作风实际,围绕“创红旗单位为什么,我为争创做什么”,开展主题讨论。通过学习讨论,充分认识开展争创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投身争创活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4、开展宣讲。春节上班后,省监狱局、省劳教局和各监狱领导要深入基层调研,开展宣讲活动,使全体民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激发斗志。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3月11日至10月底)

  1、制定措施。各单位要对照省厅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确定本单位争创红旗单位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目标,制定具体争创措施。要紧密联系自身工作特点,找准主攻方向,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充分调动广大民警职工参与争创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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