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局办公室、人事处、局直党委、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处、旅游促进处、对外合作处、监督管理处、规划发展处以及局直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我局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工作措施,协调解决专项治理相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研究部署,明确任务分工,提出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要精心谋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不认真整改或顶风违规违纪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督促指导。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认真研究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做好政策咨询答复工
作;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氛围。在专项治理工作各个阶段,要派出督导组,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注意掌握工作动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汇总情况;要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指导工作。要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要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衔接,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探索完善相关制度,为下一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附件:1.河南省旅游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略)
3.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略)
4.市厅级干部日常工作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略)
5.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汇总统计表(略)
6.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汇总统计表(略)
7.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