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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为我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安装平安通的通知

广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为我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安装平安通的通知
(穗民〔2011〕233号)


各区、县级市民政局、财政局,市社区服务中心:
  经市政府批准,从2011年7月1日起,为本市户籍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安装“平安通”紧急呼援服务系统。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免费通知批准

  一、免费安装范围和安装时间

  2011年7月1日起,对本市户籍80周岁以上且自愿申请安装的长者,按户实行免费安装“平安通”。

  二、资助标准

  对本市符合条件的申请安装用户,给予每户一次性免费安装“平安通”, “平安通”每户免费安装的资助额为401元(含终端设备、安装费和首年服务费)。

  从安装后第二年起,“平安通”服务费20元/月.户,由用户自行负担。

  三、安装程序和承办单位

  按照“自愿报装、先报先装”的原则,申请人或委托代办人可持所需证件及资料到各区、县级市民政部门指定地点和市、越秀区两个服务平台办公地点进行登记申请;对行动不便的“独居”、“空巢”长者,运营单位可上门为其办理申请。申请受理后,由服务平台现运营单位承办安装,并在3个月内完成。

  户籍或居住地在越秀区的长者,原则上申请安装越秀区“平安通”;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在越秀区以外区、县级市的,原则上申请安装市“平安通”。

  四、资金安排

  免费安装“平安通”所需资金,由市本级财政和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1:1比例负担。如果2011年报装户数超出预计数,所需费用由运营单位先行垫付,列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归还。市财政每半年结算划拨资助经费。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政府购买“平安钟”呼援服务经费的通知》(穗民〔2007〕252号)中关于市本级财政对终身资助用户部分资助规定调整为从2011年起各区、县级市“平安通”终身资助用户的月服务费全部由区、县级市财政安排解决。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社区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6474825)。

  本通知自2011年7月1日执行,有效期5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将依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修订。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安装“平安通”的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广州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安装“平安通”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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