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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生态农业建设的意见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生态农业建设的意见
(淮政办发〔2011〕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发展生态农业,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必然选择,是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有效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淮安的指导意见》(淮发〔2009〕20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态市建设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淮办发〔2011〕13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态农业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生态市为目标,以促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为主线,以推进生产技术健康化、生产过程清洁化、生产产品无害化、生产环境生态化、生活环境舒适化为重点,强化生态环境基础建设,实现生物安全、生态安全与产品安全,促进农村社会发展与生态建设的协调和谐。
  二、总体目标
  到2014年,全市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基地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保持在70%以上,森林覆盖率保持在22%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统防统治覆盖率达7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达85%以上,化肥、农药每公顷使用强度分别控制在250千克和3千克以下。
  三、重点项目
  1.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按照生产基地规模化、产地环境无害化、生产加工规范化、产品流通标识化、质量管理制度化、生产经营产业化的要求,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三品”认证。2011年全市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面积30万亩,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个。到2014年,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及绿色、有机食品基地总面积达到420万亩。
  2.秸秆综合利用工程。以省级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推进县建设项目为主要抓手,创新投入机制,在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基础上,加大秸秆固化、秸秆沼气、秸秆气化、秸秆饲料、秸秆食用菌等多形式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力度,提高秸秆利用率。2011年推广户用秸秆沼气5000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3处、秸秆固化100处。至2014年,累计推广户用秸秆沼气3.5万处、秸秆气化20处,秸秆还田480万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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