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开展城市卫生整治突击月活动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1〕100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开展城市卫生整治突击月活动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淮单位:
《淮安市开展城市卫生整治突击月活动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淮安市开展城市卫生整治突击月活动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提高城市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好迎接国家爱卫会暗访复审各项工作,市政府决定在7月份开展城市卫生整治突击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原则及目标
以《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统一领导、分条作战,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突出抓好农贸市场、“五小”行业、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卫生整治,着力解决影响城市卫生的重点、难点问题,达到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健全,健康教育全面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良好,农贸市场、“五小”行业、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病媒生物防制等全面整治达标,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暗访复审,以优美的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重点
1.“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加大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旅馆、小美容美发店卫生管理力度,重点加强车站码头、市场内外、学校周边、旅游景点、住宅小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五小”行业的监督管理,强化守法经营、安全卫生责任意识,提升卫生水平,加强发证工作,保证7月底“五小”达标率达90%以上。
2.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加大对农贸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上下水、公共厕所、病媒生物防制、垃圾箱(桶)等卫生设施配套,杜绝摊位外溢,划行归市,设立相对独立的活禽销售区域,有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实行隔离屠宰,熟食、半成品摊位防蝇防尘设施齐全。临时疏导点设置公示牌,取缔马路市场,确保全面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