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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


  四、实施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导向作用好,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高度关注的工作,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慎实施。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申报,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在严格条件、严格标准的前提下,向教学、科研、临床等第一线倾斜,严格控制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申报数量。要严肃纪律,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责任。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

  各市、各部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材料于8月30日前,归口报送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党群系统报送省委组织部,政府系统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2011年)》可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

  联系单位及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029-85589535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29-87294487、87292297(传真)

  附件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

  附件2: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2011年)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1:
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

  一、直接竞聘条件
  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直接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一)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二)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负责人;
  (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四)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五)“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六)国务院批准的博士生导师;
  (七)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八)中华农业英才奖获得者;
  (九)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十)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十一)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十二)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十三)直接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或培训两年以上的运动员,直接输送到国家队或国家集训队后一年内获得奥运会冠军或获得奥运会集体项目前三名。
  (十四)以第一作者在Nature、Science杂志发表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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