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防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地方性氟中毒。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村实施改水、改水工程运行、水氟含量和群众防治知识知晓等情况(知晓率通过问卷调查形式进行);
2.地方性砷中毒。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病病区村实施改水、改水工程运行、水砷含量和群众防治知识知晓等情况(知晓率通过问卷调查形式进行);
3.大骨节病。大骨节病病区村的病情及落实综合防治措施情况;
4.克山病。克山病病情监测及综合干预措施落实情况。
三、考评单位
全区12个盟市,每个盟市抽查1个病区旗县(市区)。
四、方法
(一)听取汇报。自治区考评组分别听取盟市关于落实规划工作报告及所抽查旗县(市区)的工作汇报,并与相关部门有关人员进行座谈。
(二)查阅文件、资料。查阅各相关部门制订的有关文件、工作规划、计划、技术方案、工作总结、防治监测报告等资料原件,填写表1、表2、表3(表1-6在已下发的考评方案中,本通知不再另附)。
(三)现场考评。
1.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每个旗县(市区)随机抽查3个改水工程(若改水工程数不足3个,则全部调查),重点查看改水工程运行和水氟(砷)含量等情况,并对改水工程所在村5年级学生30人(不足30人,则全部调查)和10户家庭主妇进行健康教育问卷调查。填报附表4-1;
2.大骨节病:在已知病情的病区县中,每个县抽取病情最重的2个病区村,对全村7~12岁在校学生进行临床检查及复核当年右手X线摄片结果。填报附表4-2;
3.克山病:在被抽取旗县中抽取2个病情严重的病区村,对慢型克山病病人进行入户调查,核查近几年病情资料,填写表4-3。
五、人员安排
考核评估工作由自治区和盟市抽调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考评组分为四组:第一组组长:刘献铭,组员:蔚瑞平,师建生,负责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第二组组长:范杰,组员:李艳红、刘晓波,负责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第三组组长:武克恭,组员:米景川,贺利明,负责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第四组组长:夏雅娟,组员:张慧敏,梁秀芬,负责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