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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补报卫生人力资源数据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补报卫生人力资源数据的通知
(内卫办发〔2011〕5号)


各盟市卫生局:

  2008年,根据卫生部最新修订的《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全国卫生机构和人力资源为通过 “国家卫生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由每个基层卫生机构填报本单位和人员信息,报表期为实时报。2011年3月,为方便公众了解医疗卫生机构和患者选择医生,卫生厅门户网站开通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人力资源的查询系统。为了进一步做好卫生人力资源的基础性工作,确保查询系统的质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卫生人力的上报率均未达到国家要求的95%,部分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漏报情况较为严重,部分上报报表填报不符合要求,存在逻辑错误。请各盟市卫生局对本地人力数据认真核查,未上报单位要尽快补报,人力和医用设备数据质量将作为全区统计执法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

  二、填报和审核方法。登录后在线上报数据时,点击数据报批,在子项中点击实时报,再选择人力和医用设备报表即可;审核时,点击数据分析,子项中点击统计分析,再点击年报,选择2009,点击卫生人员和医用设备即可做产出。盟市、旗县可结合年报数据审核产出表,对漏报单位进行催报。卫生人力数据为实时报,各级卫生统计主管部门只需审核,不需要点击审批,否则将会锁定数据,造成基础用户填报时不允许更改数据现象。

  三、为增强信息的公开透明,卫生厅网站推出12320卫生公益热线服务平台,增加了卫生机构和卫生人力的查询模块。请各地各单位重新核实医疗卫生机构基础数据,特别是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农卫处的要求,重新核实修订。人力资源报表中的“专业特长”成为患者选择医生的重要信息,鉴于人力数据库中“专业特长”一项空白较多的现象,请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重点补报此项内容(字数不要超过20个)。

  四、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在3月20日前完成机构核实与人力资源数据补充工作。在填报数据前,请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具体负责同志登录12320卫生公益热线医疗机构及专家查询系统(http://www.nmwst.gov.cn:8080/ylzy/index6.html?id=1),了解本系统展示的内容(个人照片和出诊时间系下一步建设的内容,请暂时不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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