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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印发2011年广东省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考核细则的通知

  三是省政府办公厅对各市、县(市、区)政府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根据省卫生厅对各市、县(市、区)政府的考核结果和抽查情况提出考核意见,由省政府办公厅统一报省政府审定后向全省通报。
  五、考核要求
  一是各市、县(市、区)级政府要组织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定专门负责人及联络员,加强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所承担的考核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将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度的考核工作任务。
  二是各市、县(市、区)级政府考核工作要求于12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级政府的考核材料及自评表(见附表8)于2012年1月10日前报本市考核,各市于1月底前将市级和县(市、区)级政府的纸质考核材料及自评表(见附表7)报我厅,电子版发送至wstgcc2011@126.com。
  2012年2月初我厅将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到各市、县(市、区)级政府实地核查,在各市、县(市、区)政府报送的自评材料和实地核查情况基础上,对各市、县(市、区)级政府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考核结果及意见报省政府办公厅。

  附表:
  1.《广东省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考核标准(市政府考核)》
  2.《广东省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考核标准(县政府考核)》
  3.《广东省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考核标准(县政府考核)》
  4.《广东省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考核标准(县政府考核)》
  5.《广东省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考核标准(县政府考核)》
  6.《广东省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考核标准(县政府考核)》
  7.__市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自评表
  8.__县(市、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自评表

  附表1
  《2011年广东省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考核标准(市政府考核)》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合计

 

100

 

(一)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安排

当年市财政有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基层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30

有安排资金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二)县级政府考核情况

县级政府的考核

所有县级政府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及达标考核的情况

70

取所有县级政府考核总分值的平均数,再乘以70%得出分值



  附表2
  《2011年广东省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考核标准(县政府考核)》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一)县级医院(含中医院)

小计

 

25

 

1.机构设置

指辖区内拥有一所及以上二甲县级医院

5

有一所及以上二甲县级医院的得8分,没有的不得分

2.业务用房面积达标

中央和省财政扶持的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成后要达标或基本达标

5

达到规定标准95%得满分,每下降5%的扣1分

3.配套资金落实

中央和省财政扶持的县级医院(含中医院)的县级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4

有配套资金的得满分,没有配套不得分

4.床位标准

按人口与病床比例

4

达到床位标准得满分,每下降10%扣1分

5.床位要求

3-6张或以上床位的病房要占总病房的80%以上

4

3-6人或以上床位的病房占总病房8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

6.房屋安全

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危房排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卫办规财函〔2009〕451号)考核

3

以统计处理危房数量评分:按照卫办规财函〔2009〕451号文件要求,经专业机构鉴定评为B、C级危房需加固,未及时处理1间危房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鉴定评为D级危房要立即查封、限期拆除,只要存在1间危房未及时处理直接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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