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洛政办〔2011〕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2011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政办〔2011〕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1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
1.按照市委、市政府促进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推进各级行政机关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研究,重点解决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城乡规划、价格调整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等重大决策行为中存在的随意决策、违法决策等问题。
2.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各级各部门要把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已经建立制度的,要进一步完善;尚未建立的,年内要出台专门办法或在工作规则中予以规定。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优化法制和政策环境
3. 健全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坚持“开门立法”,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政府立法中的作用。加强对部门起草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严格控制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检查等刚性行政管理手段的设定,克服政府立法过程中的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倾向,高质量完成2011年市政府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