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自治区选拔赛的通知

  含戏剧小品、歌舞剧、戏曲等,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吋;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工艺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立体设计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DV作品: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每个节目的演出者必须是同一学校学生,同一学校乙组学生不得参加甲组演出。
  (二)报送数量。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由各省(区、市)在评选基础上报送组委会。高校20所以下的省(区、市),报送艺术表演节目10个,艺术作品10件;高校21-40所的省(区、市),报送艺术表演节目18个,艺术作品18件;高校41-60所的省(区、市),报送艺术表演节目20个,艺术作品20件;高校60所以上的省(区、市),报送艺术表演节目22个,艺术作品22件。(报送节目和作品数量分配表见附件2)
  (三)报送比例。各地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甲组均不少于80%,乙组均不超过20%。
  (四)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中,甲组必须至少有一个合唱节目,其他节目形式不限。
  (五)艺术表演节目用DVD光盘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声乐、器乐、舞蹈、戏剧需分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省(区、市)、地(市)及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的内容中不要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
  (六)艺术作品不用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七)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要求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