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展视力免费检测工作
为及时掌握我区学生视力健康状况和发展变化趋势,准确掌握青少年视力健康数据,客观反映我区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状况和发展变化规律,为制定我区学校学生视力防治、矫正与健康教育相关措施,提供依据,教育厅委托新疆眼镜商会,组织具有资质并从事眼科工作三年以上的专业人员对全疆14个地、州、市,选定的280所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的全体学生进行视力检测。
(一)按照每个地、州、市确定10所中学、10所小学进行视力检测,请各地及有关学校积极配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协调。视力检测工作遵循学生自愿原则。
(二)检测学校由各教育行政部门予以确定,名单确定后,请于2011年3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
(三)视力检测工作于2011年3月启动,7月结束。视力检测数据由眼镜商会统一收回,并按照教育厅的有关要求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四)参与健康快车教育项目的县(吐鲁番地区鄯善县、托克逊县,和田地区和田县、洛浦县,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直接确定为视力检测县市单位。
五、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
(一)各地、各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学生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与要求》在学校师生及家长中,广泛、深入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宣传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眼保健知识,培养学生爱眼、护眼意识,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和用眼卫生习惯。
(二)每学期开学初和学期结束放假前,通过品德与生活课或体育与健康课、主题班队会等,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保护视力教育,使之与经常性“防近”宣传教育有机结合,促使“防近”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教师应将培养学生良好用眼卫生习惯贯穿于整个课堂教学中,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书写字姿势,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和行为。课间督促学生到室外活动或远眺。
(三)教育厅委托乌鲁木齐博世众康教育咨询中心,赴各地州市有关学校,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的知识和方法,指导和督促家长为学生提供有利于视力保护的学习环境、控制学生近距离用眼时间及时纠正不良的用眼卫生习惯、视力下降时要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此项工作从2011年3月启动,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学校予以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