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示分级护理标准。根据《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在病房醒目位置公示并遵照落实。责任护士要结合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协助医生共同确立患者的护理级别。
(5)落实《
护士条例》,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要进一步贯彻落实《
护士条例》,关心护士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充分调动临床一线护士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一线护士福利待遇,保证同工同酬,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在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基础上,建立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为护士工作营造良好的职业氛围。
4.发展专科护理,提供特色服务。在满足患者常规护理需求的基础上,要兼顾护理学科发展,发展专科护理,加强护理学科内涵建设,走护理专业化道路。要建立和完善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的护理人才培养模式,落实专科护士培训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在重症医学、急诊急救、肿瘤、手术室、内分泌、新生儿、器官移植、社区护理等专科领域开展专科护士培训,以促进医疗护理的同步发展,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专业的特色服务。力争到年底打造1-2个自治区护理特色品牌。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蒙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要高度重视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周密安排部署,积极推广自治区重点联系医院积累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有步骤、有计划、分阶段地扎实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辖区内医院的引导、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医院“一把手”要认真履行优质护理服务“一把手工程”赋予的职责,加大领导和支持力度,统筹并组织调动医院相关方面的力量,积极支持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要认真研究和切实解决护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在护理人力资源、经费投入、绩效分配以及体制机制等问题上主持研究,把握方向,果断决策,把优质护理服务引向深入,把护理改革工作扎实向前推进。
2.加大工作力度,注重工作实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蒙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和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临床护理工作,规范护理执业行为,提高护理服务水平。要将推广优质护理服务作为有力的工作抓手,结合卫生系统创先争优和“三好一满意”活动,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任务,要注重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多措并举,要适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有序推进,确保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