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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医院工作任务

  1.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类医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患和谐的必然要求。自治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各重点联系医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医院要率先垂范,积极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各项工作,充分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让人民群众尽快享受到医改的成果,得到“看得见、摸得到”的实惠。

  2.提供有力保障。各级各类医院要将推广优质护理服务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医院重要议事日程,制订详尽的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的组织分工、责任落实、推进安排和保障措施。要统筹协调医院内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措施,加大保障力度,服务临床工作。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加大对临床一线人力的投入和保障力度,提高临床一线护士的福利待遇,实行同工同酬,建立激励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3.落实重点工作。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过程中,各级各类医院要把握工作实质,突出重点内容,注重工作实效。

  (1)改革护理工作模式。广大护士要切实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理念和人文关怀融入到对患者的全程护理服务中。病房实施责任制护理模式,每名责任护士负责一定数量的患者,责任护士要充分了解所护理患者的治疗方案、病情变化、护理及心理需要,为患者提供连续的、个体化的护理服务和基本的生活护理服务以及康复与健康指导,密切护患关系,增强护士的职业责任感。同时,结合护士分层管理,将病情轻重、护理难度和技术要求不同的患者分配给不同层级的责任护士,由年资高、能力强的护士负责危重患者的护理,体现能级对应,确保护理工作质量和病人安全。

  (2)全面落实护理职责。责任护士要全面履行护理职责,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协助医师实施诊疗计划,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及时与医师沟通,随时与患者沟通,对患者开展健康教育,康复指导,提供心理护理。临床护理服务要充分体现专科特色,丰富服务内涵,保障患者安全,促进患者康复,增强人文关怀意识,倡导人性化服务。蒙医中医护士在患者生活起居、饮食护理、情志护理、用药护理等方面要运用辩证施护以及传统护理能力,充分体现因人施护、因证施护、因病施护的蒙医中医护理特色优势。

  (3)保证一线护士配备,改变排班方式。要依据各病房(病区)护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置护士,病房(病区)每张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切实以患者为中心,兼顾护士意愿,实行弹性化和人性化排班,根据临床工作量灵活调配护理人员,保证一定的护理人力分配在不同的护理班次,加强病房工作繁忙期间护理人员配置,保证临床各项护理工作顺利完成,保障病人安全。临床一线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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