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


  3、推进养老服务业管理规范化。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要求,省民政厅要会同老龄工作等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我省养老服务业管理办法、服务标准、收费政策。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行为监督和服务质量评估,逐步规范养老服务行业管理。加强社会福利行业协会工作,强化行业自律和自我管理。加强对养老机构入住对象资格审查和对国办养老机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对民办养老机构财政补助条件等方面的评估、评审和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培育养老服务队伍。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提高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业务技能水平。通过开展养老护理等相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到2015年,全省养老机构院长持证上岗率和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均达到100%。积极指导、发展志愿者队伍,探索建立义工服务时间储备制等互助服务制度。鼓励在省属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为养老服务业发展培养专门人才,不断提高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

  5、壮大养老服务产业。要按照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外来资本等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投资老年生活服务、医疗康复、教育娱乐、老年用品、休闲旅游等养老服务产业,鼓励和支持金融保险行业为养老服务业提供相关服务。

  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扶持措施

  (一)加大养老服务业发展投入

  1、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纳入当地社会公益设施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投入,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给予资助。确保需要集中供养的“三无”老人、五保老人进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支持他们入住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养老。公办养老机构的维护资金、所需工作人员人头费和日常工作经费列入统计财政预算。在满足“三无”老人、五保老人入住的前提下,鼓励公办养老机构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积极探索推进法人治理、国办民营等公办养老机构发展管理新路子。

  2、建立民办养老机构资金扶持制度。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各级政府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一定补助。鼓励民办养老机构接收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对象的,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按供养对象的供养标准给予拨付补贴。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