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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
(湘政发〔2011〕1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健全社会养老服务发展机制,大力推进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现就加快发展我省养老服务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市场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内容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监督管理规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总体目标:完善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法规,健全和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各类养老机构,到2015年,全省养老机构新增床位14万张,总床位数发展到25万张,平均每年新增2.8万张,实现平均每1000名老年人20张以上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普遍开展,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应急救助等服务有效开展;居家养老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老年用品市场逐步开发,全省养老服务业初步形成规模,满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

  (三)主要任务

  1、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住养、生活护理、医疗康复等综合性服务的机构。到2015年,全省新增养老服务床位14万张,其中:新建和改扩建国办县级福利院(福利中心)100所,新增床位1万张,新建国办示范性养老机构20所,新增床位10000张,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000所,新增床位11万张,通过政策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1万张。

  2、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是指建在社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服务的设施。到2015年,全省城市街道、社区都应建有一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全省乡镇、农村中心社区建有一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或老年人活动服务场所。完善现有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星光老年之家”等为老年人服务的功能,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各部门、各单位设在街道、乡镇和社区的各类生活服务和文化体育设施要向老年人开放,满足老年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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