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四平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四政办发〔201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1年度四平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2011年度四平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1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
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0-2020年)和我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2010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情况及2011年灾情预测
(一)2010年全市地质灾害灾情
2010年,我市虽然没有发生较大地质灾害灾情,但在7月中旬至8月末,公主岭市、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和铁东区叶赫镇等地均发生了规模较小的(十几至几十平方米)山体滑坡、局部地段山洪冲毁农田现象。
2010年,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气象局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7月19日至8月21日发出3次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同时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现场巡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值宿工作,领导带班,双人双岗,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2011年地质灾害灾情预测
据省气象部门预测,2011年汛期(6-9月)全省平均降水量少于常年同期,但局地仍存在强降雨的可能,随时可能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因此,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不能掉以轻心。
二、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
(一)重点预防的河流:东、西辽河流域,伊通河流域,招苏太河流域。
(二)重点预防的乡(镇)、村(屯):公主岭市二十家子镇、龙山乡,梨树县孟家岭镇,伊通满族自治县的景台镇、河源镇和黄岭镇,铁东区叶赫镇、石岭镇和城东乡下三台村;各地的中、小学校校区(舍)。
(三)重点预防的铁路、公路沿线:平梅线四平-石岭铁路沿线;四平-石岭、四平-叶赫公路沿线;长春-营城子高等级公路沿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