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创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和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分离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分配制度和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大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力度,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做强做大一批主业优势明显、影响力和带动力强的国有企业。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转型升级、提升水平。
(25)推进财税金融价格体制改革。继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绩效和监督管理制度,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的财力用于社会建设和改善民生。创新财税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利益导向。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防范投资风险。稳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支持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各类股权基金和产业基金。发展壮大地方金融机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发展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以及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完善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26)提高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水平。推动外贸出口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提高一般贸易、服务贸易、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重,延长加工贸易国内增值链。优化出口市场结构,推进市场多元化。增加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口,促进产品提档升级。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支持和引导以跨国并购、引入海外各类基金等方式利用外资。加大招商选资、招才引智力度,鼓励外资企业在江苏设立研发中心、营销机构和地区总部。优化外资投向结构,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和沿海地区。扩大金融、物流等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快开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提高服务业国际化水平。拓展江苏与新加坡合作领域,继续提升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南京生态科技岛、苏通科技产业园建设。抓住两岸签署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契机,发挥江苏对台交流的独特优势,全面推进苏台经济、文化、教育、科技、旅游等领域交流合作,建设好海峡两岸(昆山)商贸合作区等合作平台,使江苏成为两岸经贸合作最紧密的地区。
(27)加快“走出去”步伐。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收购研发机构、营销网络、知名品牌以及上市融资,在海外建立生产加工基地和资源开发基地,办好境外经贸合作区,提高跨国经营能力。鼓励省内技术成熟、国际市场需求大的产业更加贴近能源资源产地和市场,设立生产基地,发展海外工程承包。加强对企业“走出去”的宏观指导和支持服务,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简化和规范境外投资审批程序,在资金融通、检验检疫、货物通关、收结汇等方面提供便利。
(28)加快开发园区转型升级。推动开发园区“二次创业”,提升集聚、服务和创新功能,成为科技创新先导区、新兴产业集聚区和集约发展示范区。加强各类开发园区资源整合,推进开发园区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功能叠加,增强整体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
八、在新起点上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拓展持续发展新空间
全面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抓住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和江苏沿海地区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叠加机遇,加快苏北振兴、苏中崛起、苏南提升,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拓展江苏发展新空间。
(29)推动新一轮沿海开发取得重大突破。深入实施《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放大国家战略和政策的效应,坚持科学开发、集约开发、绿色开发,统筹推进港口建设、产业发展、城镇发展和环境保护,努力实现跨越发展,尽快把沿海地区建成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发挥港口、土地、岸线资源优势,加快临港产业园区建设,引进基地型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临港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推进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环保、汽车和风电装备、船舶修造和海洋工程等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合理利用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经济。提升沿海基础设施支撑能力,重点推进以连云港港为核心的沿海港口群建设,加快建设临海高等级公路、沿海铁路和港口集疏运体系。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定位后开发、先示范后推广的原则,科学开发利用滩涂、岸线资源,实施百万亩滩涂围垦综合开发试验区工程。集中力量建设连云港、盐城、南通三个沿海中心城市,加快培育一批新兴临海中心城镇。组建江苏沿海发展银行,设立沿海产业投资基金,完善沿海开发融资平台。大力引进沿海地区发展紧缺人才,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增设海洋专业,发展海洋研究。
(30)推进重点产业带建设和区域联动发展。提升沿沪宁线产业带发展水平,加快建成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地、先进制造业研发基地和现代服务业高地。深入推进沿江科学开发,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基础原材料产业和港口物流业。加大沿东陇海线产业带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建设资源加工产业基地,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推动苏南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力争在一些新兴产业和技术领域与发达国家同步发展,成为发展创新型经济、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分工合作的先导区,更好发挥对苏中苏北的辐射带动作用。完善区域互动发展机制,继续实施跨江开发和江海联动开发,在更大范围内配置资源,促进苏中尽快融入苏南经济板块、苏北逐步缩小与全省发展差距。
(31)加快苏北振兴步伐。实现全面小康,关键在苏北,难点也在苏北。充分发挥苏北后发优势,加快新型工业化、城市化、经济国际化进程,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努力实现跨越发展。继续加大对苏北发展的扶持力度,深入推进产业、财政、科技、劳动力“四项转移”和南北共建开发园区,支持苏北加快发展科技、教育等社会事业和人才培养引进,更大力度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培育壮大优势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一批骨干企业。支持和推动苏北中心城市做大规模、增强实力、优化功能,加快县城和重点中心镇建设,大幅度提高其综合承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