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1]5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十一日
沈阳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4月21日李克强副总理在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工作,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依法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系列行动。
1.由市农经委牵头开展农产品种植环节专项整治。
建立健全对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长效机制。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生产和销售源头,依法进行查处。
2.由市林业局牵头开展林果种植环节专项整治。
建立健全对食用林果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长效机制。督促食用林果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严厉打击食用林果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生产和销售源头,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