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组织形式。检查小组由市农经站统一组织安排,每个检查小组成员5人,其中:市农经站2人、交叉检查区县3人(区县农委集资科科长或农经站站长、分管站长、具体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同志或乡镇农经部门负责人),检查小组组长由交叉检查区县农委集资科科长或农经站站长担任。
四、检查工作要求。检查小组组长要全面负责本次交叉检查工作。检查小组要认真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检查各项工作内容,并对被检查区县进行书面总结,即要总结出好的经验和做法,又要提出下一步需要完善的几个环节。为简化检查工作程序,请各区县于7月3日前,将示范村推荐表、检查小组成员推荐表报市农经站。
联系人:楼建丽;联系电话:52196997;传真:52161159。
附件:1、示范村推荐表
2、检查小组成员推荐表
附件1:
示范村推荐表
区县(盖章):
检查对象
| 推荐单位
|
市级第一批示范村
|
|
|
市级第二批示范村
|
|
|
区级示范村
|
|
|
注:检查时将进行二选一。
附件2:
检查小组成员推荐表
区县(盖章):
检查组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组长
|
|
|
|
|
成员
|
|
|
|
|
成员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