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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印发本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交叉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印发本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交叉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农经〔2011〕9号)


各区县农委集资科、农经站,闵行区集资监督中心:

  根据市农经站《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调研的通知》(沪农经〔2011〕6号)要求,为落实好调研检查工作,我站制定了《本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交叉检查工作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本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方案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本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农经站《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调研的通知》(沪农经〔2011〕6号)精神,在各区县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自查工作的基础上,为开展区县交叉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内容与方法。检查内容为沪农经〔2011〕6号文件规定的内容。检查方法:一是听取区县贯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以及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村工作情况汇报;二是查看区县工作自查报告和调查汇总表,以及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村有关会议记录、会计凭证、账册、财务公开栏、民主理财记录簿等。

  二、检查程序与时间。各区县检查时间为1天。上午先听取区县工作情况汇报,再检查1个第一批市级示范村;下午检查1个第二批市级示范村和1个区级示范村。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被检查区县交叉检查区县
7月19日浦东闵行
7月21日闵行奉贤
7月26日嘉定宝山
7月28日宝山崇明
8月2日奉贤金山
8月4日松江青浦
8月9日金山松江
8月11日青浦嘉定
8月16日崇明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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