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榆林市榆阳区等12县区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陕政函〔2011〕119号)
榆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审批神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榆政字〔2011〕10号)、《关于请求审批府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榆政字〔2011〕11号)、《关于请求审批横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榆政字〔2011〕12号)、《关于请求审批我市榆阳靖边等九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榆政字〔2011〕1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榆阳区、神木县、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横山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清涧县、吴堡县和子洲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在《规划》实施期间,你市要督促各县(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布局和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正确处理好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关系,促进各县(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一)榆阳区: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63940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6200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7871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480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80平方米以内。
(二)神木县: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97623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8333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2402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550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210平方米以内。
(三)府谷县: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75063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6133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7060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400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73平方米以内。
(四)定边县: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20330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800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3673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000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