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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表彰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2006―2010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表彰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2006-2010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黔教师发〔2011〕232号)


各市(州、地)教育局,各省级培训基地: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全省教育工作者和中小学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十一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较大提高,推进了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积极推进我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一五”(2006-2010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黔教师发[2006]132号)规定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2006-2010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黔教办师[2011]62号)的安排,全省开展了“十一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在各地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授予遵义市、毕节地区教育局为先进市(州、地)一等奖;安顺市、六盘水市、铜仁地区、贵阳市教育局为先进市(州、地)二等奖;黔东南州教育局为先进市(州、地)三等奖。贵阳市南明区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等27个单位为先进单位;授予张贤惠等263名同志为先进个人(其中先进管理工作者149名,先进辅导教师75名,先进学员39名,名单见附件)。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继续教育工作者和广大中小学教师要以他们为榜样,积极进取,团结奋进,为我省中小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作出更大的努力。

  附件: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2006-2010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附件: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2006-2010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
  (一)先进市(州、地)教育局(7个)
  一等奖:遵义市教育局   毕节地区教育局
  二等奖:安顺市教育局   六盘水市教育局
  铜仁地区教育局  贵阳市教育局
  三等奖:黔东南州教育局
  (二)先进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27个)
  贵阳市:南明区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云岩区教师进修学校
  修文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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