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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积极开展和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积极开展和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民间组织管理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全省无业务主管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省委、省政府部署今年6月30日在全省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这对于弘扬扶贫济困优良传统,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幸福广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重要部署,现通知如下:

  (一)各级民间组织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扶贫募捐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扶贫募捐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动员所在地区的社会组织积极参加捐赠活动。

  (二)全省无业务主管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要根据有关要求,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理事会成员等在自愿的基础上,采取捐资捐物、结对帮扶及志愿服务等形式,参加扶贫募捐活动,以实际行动支持我省扶贫济困慈善事业。

  (三)社会组织的党组织、群团组织要发挥积极作用,认真组织党员和群团人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

  (四)社会组织募集的善款、善物要统一汇缴当地慈善会、扶贫基金会、红十字会,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

  (五)社会组织需了解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详情,请点击广东扶贫济困日网站www.gd630.gov.cn,若以组织或个人名义捐资贫困山村整体搬迁,请在6月25日前联系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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