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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山东省“十二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2.按需施教原则。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以人为本、学以致用,突出公务员在学习培训中的主体地位,根据工作需要、公务员成长需要和学科发展实际设置课程,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更好地为公务员健康成长服务、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3.改革创新原则。遵循培训教育和公务员成长规律,不断推进培训理论、管理方式和培训方法创新,在培训内容上积极选用最新知识、理论、观念,在培训方式上加大远程教育和在线学习力度,在施教机构选用上逐步引入竞争择优机制,切实增强培训的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依法培训原则。依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加强公务员培训制度建设,严格培训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考核评估,依法保证完成培训任务。

  二、工作目标和培训内容

  (一)工作目标

  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务员职业成长需要,建立以培训需求为导向,组织调训为主、自主选学为辅,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科学、规范、有序的培训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培训理念更加开放、培训模式更具活力、培训内容更有实效的公务员培训体系。

  ---初任培训参训率达到100%。实行新录用公务员统一初任培训大纲和宣誓制度,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培训情况经设区的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记入公务员个人档案,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任职定级。

  ---任职培训要达到规定的时间要求。晋升处、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原则上要在任职前接受培训,确因特殊情况,须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规定培训,仍未完成的要延长试用期。

  ---专门业务培训根据公务员承担的职责任务进行。专门业务培训以部门、单位为主组织,培训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培训要突出前瞻性、实用性,重点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

  ---在职培训围绕重点内容进行。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重点围绕我省转方式调结构和深化改革、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等课题开展。在职培训可采取网络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每人每年累计培训不少于12天。5年内争取把全省公务员培训一遍,使公务员道德素养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能力素质明显提高,更好地服务于学习型政府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人民群众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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