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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停车场(位)建设的实施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停车场(位)建设的实施意见
(郑政〔2011〕55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停车场建设,缓解停车难问题,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停车场的若干意见》(郑政〔2011〕1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10〕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停车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理念,以实现机动车有序停放、静态交通与动态交通协调发展为目标,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学布局、深挖潜力等方式,市、区联动,加大停车场(位)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停车环境,努力缓解停车难问题。
  二、总体目标
  2011-2013年,市区累计完成12万个停车位建设任务(含新建项目配建停车位),其中2011年完成2.3万个、2012年完成4.7万个、2013年完成5万个停车位,各单位所承担的建设任务中必须有40%以上的公共停车位,为社会提供公共停车服务。通过三年的努力,逐步实现机动车增长与停车位供应的基本平衡。
  三、主要任务
  停车场(位)建设工作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分级分职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职能部门工作任务。市城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和市停车场管理中心在完成自身建设任务的同时,负责停车场(位)建设的统筹协调、督查督导、考核验收等工作;各区城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停车场(位)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市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园林、人防、消防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停车场(位)建设相关手续的审批办理工作。
  (二)市内各区主要任务。各区依据本辖区内人口、车辆保有量和现有停车位供需状况,以及未来三年的停车需求,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的平衡发展,瞄准目标任务,确保本辖区停车场(位)任务的完成。
  (三)市政府有关单位建设任务。市规划局根据年度任务,尽快制定停车场(位)规划方案,保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市人防办做好大型地下停车场与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的结合,充分利用地下空间缓解区域内停车矛盾;市交通委结合长途客运、货运场站建设,努力提高停车场建设水平,不断满足人员、货运接泊需求;市园林局结合大型公园、绿地、游园,解决大型公共游乐场所停车需求;市卫生局重点协调推进省、市两级医院公共停车场建设,着力解决好医院等公共医疗机构停车需求;市城建委结合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的停车场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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