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活动。持续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治理活动,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持续开展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清理整治,提高驾驶员考试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整顿驾驶人队伍;持续开展对客货运机动车和驾驶人的管理整治,整顿交通运输企业。
(三)以完善道路交通设施为重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治理活动。定期对城市、城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开展排查,完善安全设施;实施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加强对城郊公路、山区公路、低等级公路,尤其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的排查治理。
(四)以提升社会公共文明水平为目标,开展“文明交通十百千”大评比活动。2011年是全国和我省文明和谐城市(单位、村镇)申报年,要以此为契机,组织“文明交通十百千”评选活动,即:评选十个文明交通示范城市(县、区),一百个文明交通示范社区、单位、乡镇、学校、路段(路口、街道),一千名文明交通使者(文明交通志愿者、驾驶人员、公安交警、路政人员、市政人员、运管人员、农机监理人员),培养选树先进典型,推动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健康发展。
五、主要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扩大社会影响
1.文明办、公安交警部门要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围绕2011年的活动主题,开展大型系列宣传活动,适时举办有品味、有深度、有影响力的文艺汇演、文明交通演讲、文明交通知识竞赛等活动。
2.文明办要牵头协调教育行政、住房城乡建设、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和组织,加强“三晋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军营,引导人们践行文明礼仪,树立文明出行意识,规范文明交通行为。
3.各地、各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全国安全生产月、“12·2”全国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庆黄金周和春运等重要节点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掀起宣传活动高潮,大力营造安全交通、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
4.公安交警、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开展“护卫天使行动”和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组建女警队或在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设置女警护卫岗、女警巡逻岗,全力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定期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课经常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