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学生餐加工配送企业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八)食品加工设备安装与管理
  1. 食品加工用设备的构造应有利于保证食品安全、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检查,避免因构造原因造成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质滞留于设备中;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无脱落物,设备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聚积于此。
  2. 设备的安装(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维护和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减少交叉污染。
  3. 建立食品加工设备岗位操作人员责任制度和日常检查制度,操作人员使用前应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确保所有加工设备均处于完好状态。
  (九)餐具、配餐容器和车辆配备与管理
  1. 应配备盛装、分送成品的专用密闭容器,容器材质应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易于清洗,使用前按规定清洗消毒。
  2. 应配备封闭式送餐车辆,车内应设置温度控制设备或设置保温箱。车辆和保温箱内外应保持清洁,无污渍和脱落物,每次送餐前应清洗消毒,经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合格后方可配送食品。
  3. 使用一次性餐具的,应落实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并保证贮存时不受到污染,使用前应进行感官检查。
  (十)食品管理
  1. 企业应建立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信誉度高的供应商,并相对固定;建立主要供应商档案。
  2. 采购食品应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认真索证索票,并做好采购记录;购进食品应经食品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入库或使用。
  3. 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管理应实行“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
  4. 企业应建立变质和过期食品处理制度,发现变质和过期食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处理,杜绝重新加工变质和过期食品。
  5. 成品备餐前应由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进行感官检查和中心温度测量并做好检查记录,感官检查不合格以及中心温度达不到60℃的不得备餐。
  6. 企业应安排专人对配送至学校的食品进行中心温度测量并做好记录,中心温度达不到60℃的不得备餐。鼓励企业使用连续温度计测量中心温度。
  (十一)加工操作管理
  1. 制定所有加工食品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包括配方、各道操作工序的操作方法和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
  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通过实行对各加工操作环节食品的标签化管理,建立能够反映食品加工操作历史、与食品安全有关情况和来源流向等内容的记录,实现食品安全可追溯。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