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唐咸兴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唐咸兴同志为南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处长级),免去其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莫善文同志为南宁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任梁俏同志为南宁市民政局副局长;
任杨琦同志为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任韦永谊同志为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任陶祖防同志为南宁市农业局副局长;
任李琳珊同志(女)为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任李英辉同志为南宁市审计局副局长;
任陈盛祥同志为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覃卫国同志为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张大海同志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