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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2.健全城乡幼儿园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加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力度,完善城乡“结对子”合作助教项目,开展城乡园长互派制度,开展骨干教师送教下乡活动,逐步实现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共享。
  3.全面推进社区早期教育。构建县(特区、区)政府统筹,以社区、村为依托,教育、卫生、妇联等部门和组织协同运作的社区、村早期教育服务网络。每个街道、乡镇依托公办幼儿园或社区、村活动中心等社区、村资源至少设立1个儿童早期教育资源中心,每年为0至3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提供3次免费的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不断提高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
  (四)优化队伍,提高学前教育师资整体素质
  1.积极拓宽师资来源渠道。扩大六盘水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为六盘水市培养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对非幼师专业人员,通过申请、报批,获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后,经培训即可上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逐步满足各类幼儿园师资的需求。
  2.努力建设专业化师资队伍。加强幼儿园园长、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启动面向全市各类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培训和农村中心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项目。以省级示范幼儿园、省级一类幼儿园、县级示范幼儿园为龙头,实行全面培训。进一步完善幼儿教师专业培训体系,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启动保育人员,保健医生专业资质达标项目。
  3.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县(特区、区)政府要根据幼儿园办园规模和定编标准,配齐配足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同时探索非公办幼儿教师进行统一管理的模式,做到统一聘任,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统一调配,保障合格的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待遇和合法权益。
  (五)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确保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1.明确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各县(特区、区)政府要将计划认真进行分解落实,着力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服务和管理。
  坚持实行市级统筹、县(特区、区)负责、分级管理、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市、县(特区、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至2次联席会议,通报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协调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2.加大财政投入。各县(特区、区)政府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通过加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切实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幼儿园建设和本计划中各项任务的落实。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政府、举办者、家庭等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落实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资助制度。市级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各县(特区、区)发展学前教育。各县(特区、区)政府也要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
  3.建立督导评估机制。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省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对本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作为县(特区、区)政府落实教育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乡(镇、街道)的考核由各县(特区、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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