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第二期入驻海河教育园区3所高职学校事业发展规模的通知
(津教委〔2011〕80号)
有关高职学校主管部门:
为建设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职业教育园区,打造天津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高地,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性人才的需求,推动海河教育园区高职学校的高水平、可持续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研究天津海河教育园区二期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津政纪〔2011〕22号)精神,经专家论证,确定并下达第二期入驻海河教育园区的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高职学校的事业发展规模(见附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虑第二期入驻海河教育园区学校的办学水平、办学条件和办学效益等因素,结合推进我市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落实《天津市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的形势,需要核定3所高职学校的事业发展规模。
二、核定的学校事业发展规模,主要通过全市高职学校之间招生计划的调剂方式来实现,原则上在海河教育园建设工程结束时基本达标。
三、为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学校事业发展规模必须首先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
请你们根据下达的高职学校的事业发展规模,参照国家有关部委1992年《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和市教委、市发改委《关于下达首批进入北洋园七所职业学校事业发展规模和建筑指标的通知》(津教委发〔2009〕13号)规定的标准,结合海河教育园区实际情况编制校园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附件:第二期入驻海河教育园区3所高职学校事业发展规模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第二期入驻海河教育园区3所高职学校事业发展规模
序号 | 学校名称 | 办学规模(单位:人) |
1 |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8000 |
2 |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 8000 |
3 |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 | 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