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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评估技术导则》的通知

  10.3.1 混凝土构筑物的结构布置和高度,应检查实际构筑物与竣工图的符合性及结构状况的变动情况。
  10.3.2 混凝土构筑物的构造措施应从下列方面进行核查:
  (1)钢筋混凝土筒支水塔的竖向钢筋设置和门窗洞口的加强情况;
  (2)钢筋混凝土支架水塔支架横梁的箍筋设置、水柜下环梁和横梁的梁端加腋情况。
  10.3.3混凝土构筑物构件的腐蚀、剥落、蜂窝、孔洞、疏松和钢筋露筋、锈蚀以及连接部位缺陷和构件位移(倾斜)或变形、构件裂缝、环境侵蚀损伤及人为损伤等。
  10.4 其他材料构成的构筑物
  10.4.1钢材构件构成的建筑小品或钢栅栏围墙,应检查整体性连接构造措施、构件变形、焊缝质量和构件锈蚀等内容。
  10.4.2木材构件构成的建筑小品,应检查整体性连接构造措施、木构件的节点松动或拔榫,木构架倾斜和歪闪,木柱糟朽和虫蛀等内容。
  10.4.3石材构件构成的建筑小品,应检查基础和整体与构件变形、石材风化等内容。
  10.5 安全评估结论
  10.5.1根据资料核查、现场检查结果和分析,砌体构筑物的安全评估结论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符合如下情况的砌体构筑物,可评为未发现使用安全隐患的构筑物:
  构筑物的结构布置合理、抗震构造措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的规定;
  墙体未发现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和承载力引起的裂缝,墙体无风化、酥碱、松动。
  (2)符合如下情况的砌体构筑物,可评为存在局部使用安全隐患,应注明隐患部位,并提出处理建议:
  构筑物的结构布置合理、抗震构造措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的要求;
  墙体未发现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和承载力引起的裂缝,但出现非荷载引起的墙体开裂,墙体有少量风化、酥碱,墙体无松动。
  (3)符合如下情况之一时,砌体构筑物可评为存在使用安全隐患的构筑物,应由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鉴定:
  构筑物的结构布置存在严重缺陷或圈梁等主要抗震构造措施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要求;
  墙体出现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或承压不足引起的墙体开裂;
  墙体有大面积风化、酥碱或墙体松动等。
  10.5.2根据资料核查、现场检查结果与分析,混凝土构筑物的安全评估结论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符合如下情况的混凝土构筑物,可评为未发现使用安全隐患的构筑物:
  构筑物的结构布置合理、抗震构造措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的要求;
  未发现出现不适于继续承载的横向位移或倾斜;
  承重构件未发现压坏迹象的裂缝;
  构件未发现混凝土腐蚀和剥落,钢筋无露筋和锈蚀。
  (2)符合如下情况的混凝土构筑物,可评为存在局部使用安全隐患,应注明隐患部位,并提出处理建议:
  构件出现较小面积的局部混凝土腐蚀、露筋或钢筋锈蚀;
  构筑物的结构布置合理、抗震构造措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的要求;
  承重构件未发现压坏迹象的裂缝;
  构件未发现收缩和环境影响的裂缝。
  (3)符合如下情况之一时,混凝土构筑物可评为存在使用安全隐患,应建议所有权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鉴定:
  构筑物的结构布置存在严重缺陷或混凝土墙等主要抗震构造措施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要求;
  承重构件出现压坏迹象;
  构件出现混凝土严重腐蚀、剥落、钢筋露筋和锈蚀;
  构件出现因承载力不足引起的开裂或变形。
  10.5.3根据资料核查、现场检查结果和分析,其他材料构成构筑物的安全评估结论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符合如下情况可评为未发现存在使用安全隐患的构筑物:
  构筑物整体连接构造合理;
  未出现构件过大横向位移或倾斜;
  构件未出现损伤。
  (2)符合如下情况,可评为存在局部使用安全隐患,应注明隐患部位,并提出处理建议:
  构件出现局部损伤;
  构筑物整体连接构造合理;
  未出现构件过大横向位移或倾斜。
  (3)符合如下情况之一时构筑物可评为存在使用安全隐患的构筑物,应建议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鉴定:
  构筑物整体连接构造不合理;
  构件出现过大横向位移或倾斜;
  构件出现大面积损伤。

11 建筑装饰装修

  11.1 一般规定
  11.1.1本章适用于居住房屋建筑公共部分和公共建筑的内部抹灰、吊顶、饰面砖墙,以及房屋建筑外墙保温、饰面砖、门窗幕墙等建筑装饰装修的安全评估,内容包括资料核查与现场检查。
  11.2 建筑内部装饰装修
  11.2.1 对于居住房屋建筑公共部分和公共建筑的内部抹灰、吊顶、饰面砖墙的装饰装修日常检查、特定检查、维修资料的核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的施工图或竣工图与验收资料;
  (2)住户装修改造的备案和巡查记录资料;
  (3)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日常检查、特定检查资料和居住房屋建筑公共部分和公共建筑的内部抹灰、吊顶、饰面砖墙装饰装修和维修方案、验收资料。
  11.2.2居住房屋建筑公共部分和公共建筑的内部抹灰、吊顶、饰面砖墙装饰装修现状缺陷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内部抹灰开裂范围与裂缝宽度检查;
  (2)内部吊顶下垂、面板脱落、吊杆失效检查;
  (3)内部墙面砖开裂、空鼓范围与程度检查;
  (4)内部地面和楼地面开裂范围与程度检查。
  11.3 门窗和幕墙
  11.3.1 对于房屋建筑公共部分的外门窗,应检查门窗框和开启扇的牢固性。当用手扳动出现晃动时,应对连接、埋件和窗扇尺寸及连接节点等状况进行检查与检测。
  11.3.2 对于公共建筑的玻璃幕墙,应检查玻璃、铝型材壁厚和结构胶等项目。建筑幕墙玻璃应为安全玻璃,主要受力构件铝合金型材壁厚不应小于3mm,结构胶和密封胶不应存在老化、龟裂、永久变形,密封条不应存在老化、断裂和脱落现象;当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专项检测鉴定。
  11.3.3对于公共建筑中的石材幕墙,应检查石材和密封胶状况。石材不应存在破损、开裂,密封胶不应存在老化、断裂和脱落现象;当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专项检测鉴定。
  11.4 外墙饰面砖和外墙保温面层
  11.4.1 外墙饰面砖和外墙保温面层的检查应包括资料核查和现场检查两个方面。
  11.4.2 外墙饰面砖和外墙保温面层资料核查,应包括饰面砖的施工验收资料和日常检查记录与整改维护情况。
  11.4.3外墙饰面砖外观质量的检查应包括饰面砖脱落、开裂,对于位于人流出入口和通道处的外墙饰面砖应进行重点检查。当出现饰面砖开裂和脱落时,应对其空鼓情况做专项检测。
  11.4.4外墙保温面层外观质量的检查应包括开裂、渗漏、脱落范围与损伤程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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