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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关于深圳大运会期间加强大运场所防爆安全检查的通告


  (四)划定安全检查通道和区域,设置相应标识,对安全检查区域实行封闭管理。

  (五)为乘坐轮椅、安装假肢或者体内植入医疗器械等有特殊情况的人员,设置专门的安全检查通道和场所。

  (六)通过媒体宣传报道,提前公示禁、限带物品清单,并在安全检查入口附近设置警示牌。

  (七)在大运场所设置详细检查的房间(简称详查间),对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详细检查。

  (八)接受公安机关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五、大运场所提供者应当根据安全检查方案,提供必要的安全检查场所和通道,在安全检查区域按规定设置图像信息采集系统并保存图像资料。

  六、大运赛场设置人身及物品、车辆检查岗位,人身及物品安全检查分为观众入口和工作人员入口检查区,持票人员从观众入口接受安全检查入场,持证人员从工作人员入口接受安全检查入场,大运组委会允许入场的车辆,经过车辆安全检查通道接受人身、车辆安全检查入场。

  七、进入大运场所的人员必须通过安全门和金属探测器检测,其携带物品须通过X光机,经安全门、金属探测器、X光机检查发现有严禁或限制携带物品的,安检人员应当向受检人说明,要求其自行取出。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拒绝自行取出严禁或限制携带物品的应当阻止其进入大运场所。

  八、大运会活动现场无关车辆一律不得入内。经大运组委会许可进入的工作车辆必须通过车检系统进行检查,由安检人员携带搜爆犬对底盘、驾驶室、车厢等进行安全检查。驾驶员须熄火下车接受人身及物品安全检查。

  九、严禁携带下列物品进入大运场所:

  (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二)仿真枪及弩、匕首等管制器具。

  (三)烟花爆竹、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四)剧毒、腐蚀性等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性物品。

  (五)有害生物制剂、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六)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冰毒等各类毒品。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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