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科技局关于印发《2007年济南市科技发展计划编制指南》的通知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科技大会精神,按照《济南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任务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摆在科技工作的核心位置,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和可持续发展三大战略,有效地集成各类科技资源,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和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我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及产业化,实现优势领域的技术突破和重点领域的技术跨越,全面提升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与支撑能力。
  二、遵循的原则
  1、突出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2、突出发展优势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
  3、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4、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推进”,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计划总体框架
  (一)计划分类
  按照《济南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总体框架及主要任务,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建立以下计划框架:
  科技攻关计划
  技术攻关
  重大专项
  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
  各专业技术平台
  科技条件和创新服务平台
  创新孵化基地建设
  人才培养计划
  科技明星计划
  留学人员创业计划
  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科技成果转化及专利实施
  技术难题招标
  国际合作
  政策引导类计划
  软科学计划
  专利实施补助经费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省级以上各类示范工程配套资金
  科技计划管理经费
  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奖励经费
  无资计划
  (二)项目分类
  在计划总体框架各类计划中,分别设立一批重大专项、重点项目、引导项目。重大专项、重点项目分布于上述计划框架之中。重大专项是指对促进经济与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社会发展、培植新的增长点和新兴主导产业、强化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有重大影响,有望进入国家科技计划,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系列技术难题或重大科技工程(包括专利、重要技术标准、人才和科研基地建设等)。重点项目是指社会需求量大面广,技术水平和创新程度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产业化或基于探索和萌芽阶段的重要应用基础研究。引导项目是指符合计划指南,承担单位有能力自筹经费的项目及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项目。分有资和无资部分。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