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附件材料。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申报省自然科学奖未鉴定的项目须由三个单位以上的5至7名同行专家独立填写评价意见。
2、应用证明(应用规定格式填写)。
3、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4、其他必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实验动物、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农药、兽药、肥料、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等项目。
(二)济南市科学技术奖
1、电子版申报材料。用《推荐系统》的“导出”功能,导出电子版推荐书(DAT格式文件),存盘上报。
2、纸质申报材料。
①《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一式三份。
②《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一式三份。
③技术报告一式三份。
④应用证明、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⑤其它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①-⑤按顺序依次装订成册,即共有三套材料 (一套为原件)。
3、申报单位将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一并上报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认真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后统一推荐。
(三)济南市科学技术最高奖
申报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的申报人应填写《济南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推荐书》(见附件),并按要求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推荐书的填写及有关证明材料应当完整、真实、规范。
济南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申报人由下列单位和人员推荐: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2、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
3、由两位以上(含两位)同一行业科学技术专家(两院院士或省及省以上最高奖获得者)推荐。
全套资料一式三份。
三、申报程序
按行政隶属关系申报,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组织本地所属单位项目的初审和申报,市直各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和直属单位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无主管部门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的要求,中央驻济单位由市科技局初审和申报省级奖励。
(一)省科学技术奖
同一项目不得多部门重复推荐,否则将取消年度评审资格。